根據《登記備案辦法》,
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在私募基金募資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,根據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完成備案。
1、基金備案流程產生基金編號:根據備案系統要求,屬實填報基金名稱、基金簡稱、基金種類、管理種類等相關信息,產生基金編號:填好附注信息,根據附注提示,屬實填好基金具體投資方向、投資狀況等信息,并提交基金風險表明書、投資人承諾書、實繳資產證明、基金合同(企業(yè)章程或合伙協議)、委托管理合同(主要用于委托管理型)、托管協議、投資人清單等文件。
2、基金備案注意關鍵點基金合同規(guī)定:2016年4月15日,基金業(yè)協會公布了《私募投資基金募資行為管理辦法》,確立了私募基金產品的募資程序和要求,并于2016年07月15日開始實施。2016年7月15日之后備案的基金,簽定基金合同(企業(yè)章程或合伙協議)應融合《私募投資基金合同引導》,注明合同引導要求的必備條例,并注明簽定日期。合格投資者確定:在私募投資基金募資環(huán)節(jié),一定要由投資人簽署《投資人承諾書》,承諾滿足投資人的標準。募資機構與投資人簽署《私募投資基金風險表明書》,由募資機構表明具有的安全風險,投資人逐一確定。
3、托管協議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》第三章條例,嚴謹區(qū)分存放合同和托管協議,存放合同不能作為托管協議,在“基金托管人”欄可決定不適合,但保留存放合同作為托管協議的附件。“基金托人”下拉列表中未找到基金托管人名稱時,能夠決定不適合,在“管理人覺得需要表明的其它問題”欄屬實填好,并在“其它問題文件表述提交”處提交托管協議。